| 對象 | 第一類學生 |
第二類學生 |
| 名額 | 100人 |
100人 |
| 上課日期及時間 |
- 農曆新年班:2014年2月5至18日(共4班,每班25人,共100人)
- 復活節班:2014年4月1至30日(共兩班,每班25人,共50人)
- 暑假班:2014年6月14至28日(共兩班,每班25人,共50人)
上課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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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課地點 |
東方葡萄牙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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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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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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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費用 | 免費 |
| 報名手續 |
- 於本網頁進行網上報名。
- 截止報名日期:
- 農曆新年班:2014年1月19日
- 復活節班:2014年2月28日
- 暑假班: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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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網上報名除填寫網上報名表外,學生還須同時上載以下文件:
- 澳門居民身份證(需包括正反兩面)
- 學生證副本(檔案大小:1024 Kbytes或以下)
- 歷年成績表副本
- 詳細個人履歷(連相片),內容可包括:
曾參與的專業培訓;以個人專長或所學服務社會,或其他社會服務/社會參與的經驗專長;獎項(如體育、藝術、文娛比賽或公開比賽)等資料。
- 說明參加本次活動的原因及期望,為何希望學習葡語、學習的過程、成效、心得、未來是否有持續進修計劃等。
(所有上載之檔案必須不大於1024K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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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錄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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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辦將於截止報名後,對報名學生進行履歷分析,擇優錄取。
- 錄取名單將於本網頁上公佈,獲錄取者將另獲電話短訊及電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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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單公佈日期:
- 農曆新年班:2014年1月29日
- 復活節班:2014年3月24日
- 暑假班: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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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 如第一類學生參加人數不足,餘下之名額可由第二類學生填補,反之亦然;
- 出席率不少於80%及考試成績合格者,將獲東方葡萄牙學會頒發證書。
- 本辦將於完成葡語基礎培訓班之學生當中,甄選出綜合表現優異者參加面試(面試安排將另行通知),並從通過面試的學生中,擇優錄取40名學生(分兩批,每批20人),分別於7月及8月赴葡參加第二階段的“里斯本夏令營”。
- 由於行政手續及簽證需時,參加暑假班的學生則只能獲安排於8月赴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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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選對象 |
- 完成第一階段葡語基礎培訓班且成績合格,並通過面試的學生。
- 通過葡語水平測試的第三類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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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額 |
56人
- 完成第一階段葡語基礎培訓班且成績合格,並通過面試的學生40名。
- 通過葡語水平測試的第三類學生16名。
- 赴葡學生原則上分7月及8月兩批赴葡,每批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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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及行程 安排 |
2014年7月2至29日或8月1至29日
- 上課日期按里斯本大學文學院葡語暑期課程的相關課程安排為準。
- 參加學生將獲提供有效期為三個月的里斯本來回機票,以便提早赴葡為其學習做好準備,或延長留葡時間以加深體會當地歷史文化。但必須於開課前至少一天到達里斯本,並於課程結束後翌日才能啟程返澳。
- 參加學生如在開課前一天到達里斯本,並於課程結束後翌日啟程返澳,則可於抵葡時獲安排接機,並於回澳時獲安排由旅舍送抵機場。其他情況則不獲安排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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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課機構 |
里斯本大學文學院 |
| 課程內容 | 詳情請瀏覽里斯本大學文學院網頁之相關資料,網址: http://www.iclp.fl.ul.pt/ |
| 活動費用 |
- 參加學生須繳交MOP3,000.00活動費。
- 以下費用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 有效期為三個月的里斯本來回機票一張,參加學生可按實際情況,自行向航空公司要求提前赴葡或延後回澳時間;
- 配合往返里斯本航班時間的往返香港國際機場來回船票一套,船票航期一經落實不得更改,如要更改,所需費用由參加學生自行負責;
- 課程費用;
- 課程期間的食宿津貼EUR420.00,旅舍由參加學生自行安排及訂房。
- 課程期間、課程開始前兩天及完結後兩天的行程保險;延長留葡期間者,需自行為相關延長之期間另購行程保險,所需費用由參加者自行負責,而相關延長期間內的人身安全及一切意外事故之責任,由參加學生自行承擔。若學生認為保險不足,應自行購買合適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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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期間的里斯本市內公共交通月票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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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參加學生須自行辦理到葡國所需之學生簽證;
- 參加學生必須於出發前至少10個工作天,向本辦提交已訂好課程期間的旅舍資料,證明已安排好相關住宿;
- 課程完結後,參加學生須於十個工作日內,向本辦提交一份不少於2000字的中文專題報告或不少於2500字的英文或葡文報告,主題可圍繞在葡期間所了解的葡國國情、葡語學習成果、歷史文化等。凡未能提交報告者,不獲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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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學生需出席由主辦單位安排的總結會議,具體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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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規及特殊情況處理 |
- 參加學生要遵守當地法律,不得違反;
- 如遇生病或其他突發情況,必須向里斯本大學文學院協調人員通報,以便作出跟進及協助,並向學院提交證明及辦理適當的請假手續。
- 學生的總出席率不得少於75%,且不接受不合理缺勤。
- 如因嚴重疾病、意外或遇到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導致出席率少於75%,學生必須提交由相關權限實體發出的證明,主辦單位按實際情況是否接受相關例外情況。
- 凡違反上述規定者,參加學生將需向特區政府歸還由政府支付的以下相關費用:
- 全部食宿津貼EUR420.00
- 全部課程費用EUR540.00
- 部份機票費用MOP8,000.00
- 第5點之歸還款項得於課程日期結束後,於2014年9、10、11月分三期歸還。
- 參加學生需於出發前簽訂承諾書,承諾遵守本計劃的一切章程及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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