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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加強本澳大專學生對葡語及葡萄牙文化的認識,提高澳門大專學生學習葡語的興趣,加強他們的葡語能力,培養雙語人才,並發揚本澳中西文化交融的特色。
二、對象:
第一類學生 ─
持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2015/2016學年於本澳或本澳以外地區高校修讀全日制高等專科或學士學位課程,且不具葡語基礎的學生(四年或以上學制學士學位課程應屆畢業生除外)
第二類學生 ─
持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2015/2016學年於本澳或本澳以外地區高校修讀全日制高等專科學位或學士學位課程,具A1 程度(參考東方葡萄牙學會A1程度的課時為200小時)或以上葡語程度的學生(母語為葡語、於葡文中小學畢業、修讀葡語為主要授課語言的高等教育課程者,及四年或以上學制學士學位課程應屆畢業生除外)
三、內容:
第一階段:葡語基礎培訓班
農曆新年班取錄名單
農曆新年班面試名單
復活節班取錄名單
復活節班面試名單
暑假班取錄名單
暑假班面試名單
對象
第一類學生
名額
250名
上課日期
農曆新年班:2016年2月11日至22日(5班,共125人)
復活節班:2016年3月21日至4月15日(2班,共50人)
暑假班:2016年6月15日至27日(3班,共75人)
上課時間表
上課地點
東方葡萄牙學會
課時
50小時
費用
免費
報名手續
於本網頁進行網上報名
截止報名日期:
農曆新年班:2016年2月1日
復活節班:2016年3月4日
暑假班:2016年5月25日
進行網上報名除填寫網上報名表外,學生還須同時上載以下文件:
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需包括正反兩面)
有效的學生證副本(需包括正反兩面)
2015/2016學年及大專歷年的成績表副本(需顯示學生姓名、修讀專業、學科及成績,如為大一學生,則提供高三至今的成績表副本)
說明參加本次活動的原因及期望。
推薦信(如有)
(每個上載之檔案必須不大於1024Kbytes)
錄取
本辦將對學生進行履歷分析,擇優錄取。
錄取名單將於本網頁上公佈,獲錄取者將另獲電郵通知。
錄取名單公佈日期:
農曆新年班:2016年2月3日
復活節班:2016年3月14日
暑假班:2016年6月6日
備註
出席率不少於80%及考試成績合格者,將獲東方葡萄牙學會頒發證書。
本辦將於完成葡語基礎培訓班之學生當中,甄選出綜合表現優異者參加面試(面試安排將另行通知),擇優錄取60名學生,分別於7月或8月赴葡參加第二階段的“葡萄牙夏令營”。
由於行政手續及簽證需時,參加暑假班的學生只能獲安排於8月赴葡。
報名前須確保參加培訓班不影響其正規課業安排。
葡語水平測試
面試名單
水平測試名單
對象
第二類學生
報名手續
於2016年3月4日或之前,於本網頁進行網上報名。
進行網上報名除填寫網上報名表外,學生還須同時上載以下文件:
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需包括正反兩面)
有效的學生證副本(需包括正反兩面)
2015/2016學年及大專歷年的成績表副本(需顯示學生姓名、修讀專業、學科及成績,如為大一學生,則提供高三至今的成績表副本)
說明參加本次活動的原因及期望。
葡語基礎證明:上載A1或以上葡語程度之證書、或具學習葡語超過200小時的證明。
推薦信(如有)
(每個上載之檔案必須不大於1024Kbytes)
錄取
本辦將對學生進行履歷分析,錄取學生參加面試。
面試名單將於本網頁上公佈,獲錄取面試者將另獲電郵通知。錄取30名通過面試的學生參加葡語水平測試。
本辦將從通過葡語水平測試的學生中甄選20名綜合表現較佳的學生參加夏令營。
葡語水平測試
內容:筆試及口試
承辦機構:東方葡萄牙學會
日期:將視乎實際情況安排學生參加4月或6月的測試。
第二階段:葡萄牙夏令營
第一類學生(新年班)錄取名單
第一類學生(復活節班)錄取名單
第二類學生錄取名單
第一類學生(暑假班)錄取名單
甄選對象
完成第一階段葡語基礎培訓班且成績合格,並通過面試的第一類學生。
通過葡語水平測試且綜合表現較佳的第二類學生。
上課日期
7月或8月(為期4星期)
上課日期按授課機構葡語暑期課程的安排為準。
上課地點
里斯本或波爾圖
名額
80名
完成第一階段葡語基礎培訓班且成績合格,並通過面試的第一類學生60名(參加暑假班的學生只能獲安排於8月赴葡)。
通過葡語水平測試且綜合表現較佳的第二類學生20名。
倘若通過葡語水平測試的學生少於夏令營第二類學生的名額,其將由第一類學生按甄選結果順序填補。
第一類學生將分配到里斯本或波爾圖;而第二類學生則分配到里斯本。
學生分7月及8月兩批赴葡,實際安排將視乎情況而定。
行程安排
特區政府為學生提供有效期為三個月的往返澳門及葡萄牙機票。學生須按本辦安排於指定日期集體出發,並選擇於課程結束翌日或之後啟程返澳。
當地住宿、膳食及課餘行程由學生自行安排。
成果分享
學生以小組方式,共同擬定專題報告主題。
於夏令營第一周提交分組名單及專題報告題目內容,並在最後一周在當地進行分享,本辦代表將透過視頻一同參與。
各個組別需於課程完結後十個工作日內提交專題報告。
回澳後有可能安排各個組別於大學生中心舉行分享會,向本澳學生進行推廣。
費用
學生於確認參加後須繳交MOP3,000.00活動費。
以下費用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有效期為三個月的葡萄牙來回機票一張,參加學生可按實際情況,自行向航空公司要求延後回澳日期;
配合往返葡萄牙航班時間的往返香港國際機場來回船票一套,船票航期一經落實不得更改,如要更改,所需費用由參加學生自行負責;
課程費用;
課程期間的食宿津貼MOP4,000.00;
課程期間、課程開始前兩天及完結後兩天的行程保險;延後回澳者,需自行為相關延長之期間另購行程保險,所需費用由參加學生自行負責,而相關延長期間內的人身安全及一切意外事故之責任,由參加學生自行承擔。若學生認為保險不足,應自行購買合適的保險;
課程期間的里斯本或波爾圖市內公共交通月票一張。
義務
參加學生需於出發前簽訂承諾書,承諾遵守本計劃的一切章程及規則。
學生須出席行前會議、總結會議及本辦的其他相關安排。
行前會議:
7月班 – 2016年6月24日
8月班 – 2016年7月15日
總結會議:
7月班 – 2016年8月19日
8月班 – 2016年9月9日
學生必須如期上課,並完成課程的一切具體要求,不接受任何不合理缺勤的情況。
如遇生病或其他突發情況,必須向學院提交證明及辦理適當的請假手續。即使有合理原因,學生課程總出席率也不得少於75%。
如出現上述缺勤或任何其他特殊情況,將立即向當地負責人及本辦通報,以便本辦馬上與學生或其家長聯絡,作出跟進。
學生須出席成果分享會,並於課程完結後十個工作日內以組別形式提交專題報告。
除組別專題報告外,每位參加學生須於課程完結後十個工作日內,向本辦提交一份不少於2000字的中文或不少於2500字的英文或葡文的心得。
違規處理
凡屬不合理缺勤者,或屬提交證明辦理請假手續的情況下出席率少於75%,參加學生將需向特區政府歸還由政府支付的以下相關費用:
全部食宿津貼MOP4,000.00
全部課程費用(費用將視乎教學單位而定)
部份機票費用MOP8,000.00
本辦會按照個別情況作最終決定。
如因嚴重疾病、意外或遇到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導致出席率少於75%,學生必須提交由相關權限實體發出的證明,主辦單位按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相關例外情況。
若學生評核反映其未能達到課程基本要求,或沒有在指定期限內履行上述第6及7項義務,則不獲發證書。
未能出席總結會議者,須事前透過電郵通知本辦,並於總結會議後五日內提交不少於3分鐘之感想分享影片,本辦將視乎學生請假原因及短片內容決定是否頒發證書。
備註
參加學生須自行辦理到葡萄牙所需之學生簽證,並確保於出發前1星期可領取簽證並向本辦提交簽證副本。
參加學生必須於出發前至少十個工作天,向本辦提交已預訂課程期間的旅舍資料證明。
錄取學生需在收到本辦通知後,在指定限期內繳交活動費,提交所需文件及完成學院註冊手續。
報名前須確保參加夏令營不影響其正規課業安排。
若學生在確認參加後退出,已繳交的MOP3,000.00活動費將不獲退還。
四、查詢資料:
電郵:studentblog@gaes.gov.mo
電話:2834-5403
傳真:2832-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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