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實習項目

章 程
主辦機構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目的 透過組織澳門大專學生前往粵港澳大灣區重點企業進行實習,提供機會予學生將所學與實務相結合,累積社會經驗,拓展人際網絡,從而規劃自身的發展路向,並為將來投身社會作好準備。
對象 持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於2020/2021學年在本澳或澳門以外地區高校,修讀二年級或以上學士學位課程,以及研究生課程之學生。
實習日期 2021年7月5日至30日(4週,實施大小週上班安排)
實習地點 珠海市
實習專業 實習工作一覽表
實習形式
  1. 實習生與實習單位並非勞動合同關係;
  2. 實習機構會為實習生提供專人指導,以帶教方式進行實習;
  3. 實習生與實習機構雙方均須在實習前簽署實習協議。
名額 15人
報名方式 由即日起至5月17日於本局網頁進行網上報名,並同時上載以下文件:
  1. 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須包括正反兩面)
  2. 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副本(須包括正反兩面)
  3. 有效的學生證副本(須包括正反兩面)
  4. 個人履歷(須為PDF檔)
備註:每個上載之檔案必須不大於1MB
甄選方式
  1. 履歷分析(綜合表現優異者進入面試階段)
  2. 面試(由實習機構安排))
日程安排
內容 日期
實習跟進會議 7月12日(星期一)
總結分享會 8月2日(星期一)
註:具體時間有待落實
義務
  1. 所有實習生必須出席上述日程安排的活動。
  2. 實習生實習前須自費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3. 實習生在實習期完結後5個工作天內,須向本局提交一份不少於800字的實習心得(中葡英文均可)。
  4. 實習生須嚴格遵守實習機構所制定的管理規章、紀律及保密要求,並服從用人單位的工作安排,若有違反規定或不服從安排,將按實習機構相關規定處理。
備註
  1. 實習生須自行承擔往返本澳和內地所需的核酸檢測費用,且必須於出發前出示核酸檢查陰性報告。
  2. 實習生將視乎實習地點或實習機構安排,獲提供一次性的定額津貼,有關津貼將於完成實習後支付。
  3. 實習機構可為實習生提供集體住宿,房租及水電費由實習生自付。
  4. 實習機構將按實習生出勤日數發放餐費補貼。
  5. 實習生在履行上述義務,並在完成實習及檢評後,可獲發實習證明。
  6. 報名前須確保參加實習不影響其正規課業安排。
  7. 活動有可能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而延期或取消。
查詢資料 電郵:studentblog@dsedj.gov.mo
電話:(853)8396 9320
傳真:(853)2832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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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已截止報名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